内部维稳手段——郡县制的大力推行。
郡县制对于帝国来说,不是新事物,更不是起源于秦,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秦朝统一天下之前,县大于郡,千里百县,县有四郡,因此秦朝之前的地方行政制度为县郡制。
但公元前221年的改革中,郡县制的大力推行为中央统一全帝国各地,秦的集权管理奠定了牢固基础。秦的统治者听从宰相李斯的建议,将天下设置为36个郡,每个郡又分成数目众多的县。郡县制与西周分封制相比较,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而这些郡县的统治者不再如前朝分封制下的各路诸侯,他们的职位不是世袭,随时可以罢免。
从影响上看,郡县制废除了分封贵族时代的世袭特权,有利于形成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形式;一来废除了分封制,基本上解除了地方分封割据势力对中央政权的威胁,有助于秦内部的稳定,这举措既是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郡县制除了在系统上有稳定内部的作用,用在人员管控上也有极大的疗效。
换而言之,这种扩大性地变革对于百姓来说只是换了个对他们负责的人而已,并不存在直接矛盾,最大的弊端反而触碰到原来各国的统治者以及依附的贵族官员的利益。但是秦怎么可能想不到这个潜在的威胁呢。郡县制管控了百分之九十的群体,那么对于这些被触碰到利益的旧贵族,秦是作何处置呢?
按照前期白起坑赵降俘四十万的事件来看,秦一统之际并没有做出杀掉六国王室俘虏,甚至是灭种的举动。按理说为了秦的稳定和不被复国之士影响,加之他以暴虐之称,完全可以采取这种灭族手段(这里称之为纯正的华夏族),以避免像日后以楚国后裔崛起的项羽为主的起义军。有人可能会说杀了俘虏会破坏人口基数,要知道战后的人口数繁衍速度是惊人,甚至说秦末期因为暴政导致起义,还不如承认是因为人口激增和土地的关系,这个关系我将放在秦亡原因讲。
反而是郡县是推行,原本的贵族官员被迁移到咸阳,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置于中央的监管之下,同时以政府发放津贴来代替他们原本的收入。这种措施从某一层面对秦暴政产生了置疑,因为秦不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一种手段将会是引狼入室。
伴随着人口大规模迁移到京都,京畿之地并不足够支撑这些人的生存,难道就让他们白闲着?并非如此,紧接着秦是搜集全国的兵器运到咸阳销毁,被铸成钟鼎和12个巨大的金人,让这些迁徙到咸阳的人有事可做。除此之外,开始在广建宫殿,以供这些人居住,这里又再次重申那些抨击丑化秦国变态暴政的观点是片面的。
从这些举措来看,那些日后称秦为变态暴虐的学者,研究角度确实忽略了秦对战后国家百姓的处理态度,也忽视了郡县制的另类积极作用。
秦朝这个婴孩推行郡县这种手段,不过是为了保证自己生长的环境安宁,可以说为了保证短期内不会出现王室复国的暴动。
内部维稳工具——进一步推行法治。
在相对安宁的环境中,秦要保证他所采取的种种举措能够使这些人严格执行,于是他需要借鉴一种理性的工具。
法治也不是创新性手段,从商鞅变法开始,秦法典就已经开始广泛推行。鉴于这些法典的详细内容,因为只能从汉后的学者只言片语中获取,从而导致那些骇人听闻的刑罚成为秦朝的专属,作为秦施行暴虐的根本依据。如腰斩、车裂、凌迟等刑罚。
其实这些刑法也非秦独创,早在公元前694年的齐国就有记载,我们在说西陲帝国在向东方推进的过程中受到了不少不良的胎教,这些刑罚极有可能也是不良胎教中的一部分。
国家的政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不可能按照原来的诸侯感情,宗族家庭来维系国家机器的运转,法治的开展就是为了应对新环境新制度所采取的蹩脚的方式。(说它蹩脚并非是指这个手段完全的方凿圆枘,而是本身的就不太健全,并在制度的实行者是各种各样的人。)
更重要的是,秦朝以法家的思想作为统治思想,已经是在商鞅变法之时施行,并不是秦出生之后新接触到思想。这种强烈的胎教影响让他不能全部摒弃,从某种意义上说,扩大范围的集权,需要一种强有力的制度和手段对天下百姓进行钳制,法家的思想作为统治思想,是胎教的延续性表现。
这种既不同于秦出生前分封制的形态,又要短时间适应新格局的环境治理手段,的确能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对于秦来说,一统天下他是首位,治理这么大的疆域也不再使用之前的分封,所以面对眼下的状况,可以说是毫无制度可以借鉴,他实在找不出更合适的方式来管控这些黔首、旧贵族、官僚系统人员,只能用最强势的手段,通过试错,来达到稳定的目的。
文化维稳——胎教同化
在前面说到秦在东迁扩张过程中,关东之华夏各国文化从来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就好比全国各地讲着各自方言,甚至写着自己的文字。这对于这个成长中的婴儿来说,习六国之精髓太难了,他一个人不可能去将就全天下的文化习俗,。于是他干脆直接选取一种他想学的,让普天之下均按照此标准来学习。
于是以小篆为书写体的文字在全国普及开来,以往的各国字体,即便是表示同一意义的,最终都精简成了秦简体。
文化的统一相对政治的统一来说比较隐形,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在一个集权统一的国度中,几种地区性的不同文字如果长存下去,皇帝颁发的诏书,通行的法律传播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所以文字统一在思想方面有一定的维稳作用。
除了统一文化,自商鞅变法以来,全国实行衡器和量器的标准化也一点不奇怪。另一项是金属货币的标准化,但是此项标准根据记载是在公元前336年,即在商鞅死后的第二年,秦才开始流通金属货币。
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臧,不为币。
——《汉书·食货志》
自此开始,秦开始发行的通货中有中带方孔的常见圆币,代替了之前各国流通的什么刀币、镈(BO)币、蚁鼻钱等,这种天圆地方式的货币在中国一直持续了近两千年。
还值得一说的车轨的统一,战国时期,各国道路宽窄不同,车辆种类繁多,车轨尺寸混乱。秦统一后修筑了驰道、直道等统一规格的道路。在蒙恬北筑长城之时,全国的几条大路也由他全权负责,建立了以咸阳为中心呈一一巨大弧形向北面、东北、东面和东南面辐射的一批称为驰道的帝国攻略,同时根据北方土地的性质(黄土松软),为了保护路面,提高道路的使用效率,规定车轨的统一宽度为6尺。秦代一尺合今23.1厘米,6尺即相当于现在的138.6厘米。
这些道路的修建以及车轨的统一为向北运输人力物力,修筑长城是带着巨大的辅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