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北京民事律师-立遗嘱需要子女在场吗?
律师解答:
立遗嘱需要子女在场吗?
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抄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一份遗嘱合法有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行为能力,即遗嘱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遗嘱意思表示;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他人的威胁、逼迫等;
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具有独立的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立遗嘱需要配偶同意吗?
立遗嘱是否需要配偶同意,需要根据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如果遗嘱人处分的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不需要配偶同意;
2、如果处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否则处分涉及第三人利益,属于无效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立遗嘱可以请人代办吗?
立遗嘱是不能代理的。遗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一定范围内,对自己所有的遗产或者其他的事务依据法律进行的个人处理,在立遗嘱人去世时遗嘱就会生效。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应该是由遗嘱人自己订立,而不是由他人订立。如果是代书遗嘱,也必须先由本人在遗嘱上进行签名。代写遗嘱是指由于立遗嘱人由于一些原因不能亲自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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