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清明时
祭扫先人寄哀思
记者3月18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
今年宁夏清明祭扫预约通道已正式开通
各祭扫场所实行分时段预约祭扫
市民可采取网上预约
短信提醒等手段
科学有序错峰祭扫
据了解,宁夏各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均要求进入人员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等地强化引导管理,并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和消毒,避免人员扎堆,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不得在祭扫活动中进行聚餐聚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祭扫期间禁止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提倡用鲜花、丝带寄语等方式代替传统祭扫方法,推行绿色低碳祭扫。
除预约现场祭扫之外,广大市民还可选择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线上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网上祭扫、代客祭扫、微信群、微视频、编辑清明寄语等多种服务方式,满足市民的祭扫需求。(宁夏新闻网记者 夏欣)
宁夏民政厅建议
清明节假期及周末祭扫人数较多,建议合理安排预约祭扫日期及时段,避开高峰。尽量减少现场祭扫人数或选择延后祭扫,老人、小孩及病孕者尽量不参加现场祭扫。清明期间人流、车流巨大,呼吁市民群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月19日
记者从贺兰县交警大队了解到
为满足广大群众清明期间祭扫的需求
根据往年清明期间前往
贺兰县辖区金山陵园、兰山陵园
祭扫车辆较为集中的规律特点和
目前国道110(贺兰段)部分路段施工
尚未完工的情况
现对国道110(贺兰段)进行交通管制
1.国道110(贺兰段)与县道X108路口(贺兰县与平罗县交界处)向南约1公里处施工封闭禁止通行;
2.国道110(贺兰段)整体属于施工路段,因祭扫需要,过往驾驶员需谨慎驾驶、减速慢行;
3.国道110(贺兰段)严禁大型货车、大型客车、低速载货汽车及农用车等车辆通行;
4.严禁超员、超速,违法超车、违法穿插、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
安全出行提示:
1.预计清明期间祭扫高峰时段为3月21日、22日、27日、28日,4月3日、4日的9时至11时,请群众提前规划好时间和路线。
2.请前往祭扫的车辆听从现场交警指挥及陵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通行。
3.祭扫期间需遵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这个周末开始
银川迎来出行扫墓的高峰
银川交警发布清明节祭扫路线!
预计今年清明节扫墓高峰期
3月20、21、27、28日
4月3、4日
走哪条路最近?
哪些路段易拥堵?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
清明祭扫出行攻略
请查收!
八里桥烈士陵园
前往八里桥烈士陵园的市民可参考以下线路:
由南向北可沿丽景街至兴水路向东100米即到;
由北向南的群众可沿109国道至兴水路向东100米即到;
由西向东的群众可沿贺兰山路至109国道左转弯到兴水路右转向东100米即到;
由高速贺兰山路出口下来的群众可沿贺兰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德源路右转行驶到兴水路左转向西100米即到。
植物园公墓
前往植物园公墓的市民可参考以下线路:
1. 南绕城-植物园路口下绕城-左转上银兴路-过银兴桥-右转到松鹤陵园(左转进入福寿园等陵区)
2. 亲水大街-六盘山路口-银植路路口-过银兴桥-右转到松鹤陵园(左转进入福寿园等陵区)
3. 通达街-银兴路-过银兴桥-右转到松鹤陵园(左转进入福寿园等陵区)
温馨提醒:建议从西夏区前往公墓的市民通过六盘路通行。
车流量较大路口:
通达街银兴路口、银兴路森淼生态园路口。
易拥堵路段:
花园公墓北门口路段、花园回民公墓路段。
驶出路线:
祭扫结束,驾驶人可原路返回或从松鹤陵园、福寿园等陵园出门后,一直向东进入武警基地,上正源街或直行上立交桥进入绕城高速。
榆树沟公墓
前往榆树沟公墓的市民可参考以下线路:
南绕城路—110国道—榆树沟公墓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森林草原防火戒严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区情实际,原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森林草原防火戒严工作有关事项重申通告如下:
一、防火戒严期限
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期间全面实施防火戒严。
二、防火戒严区域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全区范围实施防火戒严,重点区域为全区所有林区(包括荒山造林区、退耕还林区、国有林地、集体林地、个体苗圃地等)、草原(包括荒草地)。
三、防火戒严机制
森林草原防火实施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巡查、全天候蹲守机制,县级干部包乡镇(街道)、行政村,科级干部包片区,一线人员(包括基层干部职工、护林员)包点位,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点山头、重点地头、重点坟头责任到人、严防死守。
四、防火戒严要求
(一)严禁在集中祭祀点之外的野外区域烧纸点烛、烧香点香、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祭祀用火行为。
(二)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域。
(三)严禁未经审批报备进入林区、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爆破、勘察、施工等活动。
(四)严禁在野外烧荒燎埂、焚烧秸秆、焚烧垃圾、野炊烧烤、生火取暖、电网捕猎等行为。
(五)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一切用火行为。
(六)严禁防火驻守责任人擅自脱岗、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履职不力、玩忽职守。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情形或者违反上述情形引发火灾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来源: 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