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是最基本的道路交通规则了,可是,就有一些市民为图方便省事,会随意横穿马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之中。最近,有市民反映:在人民东路新华大厦前的一处机动车辆掉头口处,有不少行人在车道中随意横穿马路。
7月5日下午4点,人民路沿线车来人往。在人民东路新华大厦前,道路中央隔离栏设置了一个开口,从几块悬挂的指示标牌可见,这里仅供由东向西方向驶来的小型机动车在此掉头转弯,行人和非机动车禁止通行。然而,标牌指示虽很清晰,但有一些市民却视而不见,不顾危险,将这里变成了自己随意横穿马路的便道,穿行在车流中。
市民:“我看这里开个口就走过来了,下一次一定不会了。”
市民:“就是有个开口,有时候看着没车就赶紧过来了。”
其实,距离这一机动车掉头口二三十米的位置,就是路口人行横道斑马线。这些横穿马路的市民没有遵守交规,图一时省事,心存侥幸而冒险。在40多分钟的观察里,记者看到在此随意横穿马路的情况就有10多起,行人、骑车人不在少数。
记者:“您看路口就是一个斑马线,为什么不走斑马线?”
市民:“我是看那边没有车来,我就赶快跑过来,因为我过来的时候,基本看着没有车,我就过来了,平时我不走这里,今天是有点事要去接小孩。”
随意横穿马路是违法行为,不仅会影响交通秩序,还会把自身和他人置于危险境地,引发交通事故。事实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65333333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