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家卫健委等六部委计划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疾病预防控制或公共卫生科室,并实行公共卫生分领域首席专家制度。该制度旨在提升医疗机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新发传染病时的能力,为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更高层次的技术指导,以便更好地应对未来的公共卫生危机。
已有河南、江西、安徽、海南、重庆等省市开始探索设立公共卫生领域的首席专家。首席专家将享受保留原行政职务待遇和特殊退休返聘政策,可以跨部门组建科研团队,并配备充足科研经费,同时实施“年薪制”等优厚条件。这些条件将鼓励具有丰富科研和业务管理经验的资深专家专职担任“首席公共卫生专家”。
目前,不少地方的省市疾控中心已经开始设立不同疾病防控领域的首席专家。然而,如何有效实施这一制度,仍需要进一步探索。南方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及应急管理学院流行病学教授魏晟指出,建立公共卫生科等机构于综合医院,尤其是二级医院,有助于推动医防融合工作的落实,构建更完整的疾病防控网络。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