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区人社部门今年将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专项治理工作,对涉嫌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虚假或夸大宣传、违规培训和违规收费以及存在故意混淆概念、涉嫌欺骗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情况予以查处。
投诉电话:69692977、12333。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
● 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 执业资格 人员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等字样。
● 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
● 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二)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
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政府主推×××部原×××部和代考包过不过包退速成上岗必须×天拿证零基础包拿证挂靠挂证轻松月入过万高薪入职毕业推荐高薪工作内部推荐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
(三)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
● 存在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的情况。
● 存在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的情况。
●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 存在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的情况。
● 存在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情况。
(四)故意混淆概念、渲染求职焦虑、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包括自查自改、抽查调查、监督检查等三个阶段:
区人社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加强与编办、网信、工信、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合作和协作配合,建立协调联动和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对存在问题实施联合惩戒,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此次将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查处,加强警示教育:
● 对假冒鉴定机构、人社部门备案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发证的,予以严厉打击。
● 对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的宣传活动存在不合法不合规情形的,加大网络处理力度。
● 对经核实存在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约谈警告、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置。
● 对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开曝光查处的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应。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 同时,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对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才评价、新职业培训等有关政策的宣传,公布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目录及评价范围,引导公众了解证书查询渠道和方式,判断证书合法合规性等,大力营造正向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资料: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陆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