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于30日宣布,将于下月1日开始实施“对劳务提供者的交易地位滥用行为审查指南”。
该审查指南是在工业灾害赔偿保险法(工伤保险法)中,“特殊形态劳动者”(特高)这一用词被“劳务提供者”替代后,对现有审查指南进行了相关内容的反映,并考虑了此前的审查决例,增加了违法类型(示例)。
具体的修订内容包括,首先,为了最大程度地反映工伤保险法持续扩大适用职业的情况,指南中直接采用了工伤保险法规中的术语和适用职业。
因此,指南的适用职业将从下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工伤保险法实施令,从原来的14个扩大到18个。新加入的职业包括儿童校车司机、旅游翻译导游、建筑现场货车主、课后教师(预计明年1月实施)等。
特高这一用词被劳务提供者替代后,专属性要求(主要是向一个业务或业务场所提供必要的劳务,并从中获得报酬以维持生活)被排除。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为了解决可能出现的公平交易法规定和指南的一致性问题,对指南中关于交易地位的判断标准进行了补充。
对劳务提供者的交易地位,原则上按照“不公平交易行为审查指南”进行判断,但考虑到与现有指南的连续性,除非专属性被确认且易于获得替代交易线,否则将被视为具有交易地位。
此外,即使不是工伤保险法实施令中列出的职业,只要交易地位被确认,也可以适用该指南。同时,审查指南还反映了最近的审查决例,增加了可能违法的不利提供行为示例。
公平交易委员会对此次修订表示,“这将更好地保护劳务提供者,提高制度的一致性和违法者的预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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