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娄底经开区组织工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讲好娄底好故事,传播娄底好声音,根据《娄底市财政局中共娄底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娄底市文艺创作奖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娄财教指〔2019〕7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22年度文艺创作奖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创作主题和题材
以喜迎二十大·讴歌新时代为主题,紧紧围绕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聚焦现实题材,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和中国故事,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以娄底重大红色故事、重要人物为题材,充分挖掘我市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和历史传统文化资源,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战略,精心策划、梯次推进红色主题出版、重大影视主题创作、大型舞台剧目精品创作、美术书法摄影主题创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食粮。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艺创作活动,聚焦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娄底乡村振兴、三高四新战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生动反映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和成就,创作一批追求真善美、积极向上、具有娄底特色的现实题材作品。
二、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娄底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专业资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个人应具有娄底市户口或在娄底市内连续居住3年以上,并且无违法违规失德记录。
2.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文艺事业方针政策及我市2022年度主题文艺创作规划,无法律纠纷,无知识产权(版权)争议。同一单位或个人申报扶持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
3.近两年内有受扶持项目未按时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本年度不得申报。
4.申报项目能够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扶持范围
1.文艺出版类: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报告文学、散文集、诗集、文艺评论集等。
2.舞台艺术类:主要指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艺术门类的原创演出剧目和作品。
3.展览艺术类:主要指美术、书法、民间文艺、篆刻、摄影等艺术门类的综合性、主题性、公益性的艺术创作项目和展览活动。
4.影视及广播艺术类:主要指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具有较高艺术品位和独特艺术个性的优秀原创影视剧、广播剧、艺术专题片等,影视剧只资助剧本创作,不资助影视拍摄制作。
四、申报材料
1.娄底市文艺创作奖扶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类)申报表。
2.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须出示申报人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供复印件,非本市户口提供居住三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购、租房或社保记录等);以单位或机构名义申报的,须出示申报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
3.申报项目介绍材料,各类别分别如下:
(1)文艺出版类:需提供详细内容大纲和作品初稿。
(2)舞台艺术类:戏剧、曲艺项目需提供准确表述该剧主题思想、时代背景、主要人物和主要情节等内容的剧情简介以及项目进度情况,音乐、舞蹈、杂技项目须提供准确表述该项目创作意图、主题思想、艺术特点等内容的节目综述和词曲谱、作品脚本。
(3)展览艺术类:需提供包含有该项目主题、意义、艺术形式、作品来源、展出场地、进度计划、预期效果等内容的详细策划方案(不少于2000字)。
(4)影视及广播艺术类:需提供准确表述该剧主题思想、时代背景、主要人物和主要情节的剧情简介及创作团队、作品来源、经费预算、经费来源、进度计划、预期效果等内容的详细策划方案(不少于3000字),改编作品需提交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项目申报者可在娄底新闻网www.ldnews.cn和文化强娄微信公众号上下载申报表格,各县(市、区)的申报项目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统一收集汇总上报,市本级的直接报送市委宣传部,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至中共娄底市委宣传部文艺科(地址:娄底市委办公大院四办公楼4420办公室,电话:8235256),过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需同时发送电子文本到邮箱ldwyk@163.com。
2.实施办法:申报项目由市委宣传部文艺科汇总、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部门会审之后,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议后签订项目实施合同,由申报单位按期组织实施。项目完成,由项目单位和个人申请,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和部门评审,并在市内媒体进行公示。未达到预期目的,项目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项目资金。
六、其他
本通知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娄底市委宣传部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