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武警部队成立后,于1988年设立了武警警衔制度,之后又进行了一些调整。作为实行兵役制的国家宪兵,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衔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基本相同,仅在用词和配色上有所区分。
一位身着07式武警士兵士官春秋常服的武警内卫部队上等兵正在天安门广场执勤。
警官警衔
现行的武警警衔于1988年实行,初设为6等17级。在首次授衔中,截至1988年年底,解放军全军各级军官58.7万余人,文职干部14.7万余人都获得了军衔。其中,中央军事委员会共批准授予上将17人,中将146人,少将1279人;校官17.8万余人;尉官48.8万人。同时,武警部队也单独举行了授衔仪式。
1993年将士兵警衔由3等6级增设为3等9级,1994年取消一级上将衔,1999年将士兵警衔由3等9级精简为2等8级,2009年又改为2等9级,现行警衔分为5等19级:
其等级和样式如下, 将官(金色松叶,加金星)
武警一级上将(设而未授,1994年取消);
武警上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员、政治委员); 三颗金星
武警中将(大军区正职,大军区副职,正军职); 二颗金星
武警少将(大军区副职,正军职,副军职,正师职);一颗金星
校官(两杠)
武警大校(副军职,正师职,副师职/正旅职);两杠四星
武警上校(副师职/正旅职,正团职/副旅职); 两杠三星
武警中校(正团职/副旅职,副团职,正营职); 两杠二星
武警少校(副团职,正营职,副营职);两杠一星
尉官(一杠)
武警上尉(副营职,正连职,副连职); 一杠三星
武警中尉(正连职,副连职,排职);一杠二星
武警少尉(排职)。一杠一星
学员
武警学员(排职待遇);光板肩章,后改为一杠无星
1988年式警衔
下表列出了现行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含一级上将和学员衔,图样为已停止使用的87式武警军服肩章,其中武警少将警衔样式有误,五星应位于肩章中间,武警学员警衔颜色有误,应为红色而非绿色)
士官和士兵警衔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最新的士官制度始于2009年。其中,高级士官包括武警一级警士长、武警二级警士长、武警三级警士长;中级士官包括武警四级警士长、武警上士;初级士官包括武警中士、武警下士。
文职警官警衔
2007式警衔对文职军官和仪仗队、军乐队等的警衔作了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