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私车公用车祸谁有责任
律师解答:
私家车公用行为是职务行为。员工因职务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私家车共用有过错,如员工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造成乘客或三人损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员工追偿。如在私车公用期间发生事故,造成员工负伤、残疾或死亡,均属因工负伤、残疾或死亡,并应享受因工负伤、残疾或死亡的待遇。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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