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众行凶伤人只是轻伤怎么判刑?
如果在公共场所进行打人伤人行为,致使被害人受到一些轻微伤的情况下,是不用刑法来进行追究的,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就可以达到惩罚的目的。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当众行凶伤人造成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的情况怎么进行处罚?
如果当众行凶伤人致使被害人造成轻伤以及轻伤以上的后果,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