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夏天曾轰动一时的“杭州杀妻案”,今日画上句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3月21日,杭州中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许国利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0年7月,许国利将妻子来某某杀害,对外谎称来某某离家出走,甚至在接受电视采访时强调这一点。而小区监控显示,来某某当天乘坐单元楼电梯回家后,再未离开单元楼,此事在网络上引起极大关注。
随着警方加大侦破力度,在小区化粪池中发现来某某遗体,进而将许国利抓获。
2021年7月26日14时30分,杭州中院对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系夫妻,因感情、经济等方面的家庭生活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安眠药及切割机等工具,预谋杀害来某某。
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待来某某饮用后在卧室床上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致来某某死亡。
之后,许国利将来某某尸体搬至卫生间进行肢解,后分散抛弃。作案后,被告人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对外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
同年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来某某的部分人体组织,于次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许国利因婚姻家庭矛盾对妻子来某某心生怨恨,有预谋地将来某某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许国利平时表现正常,表达清楚、逻辑清晰,有现实的杀人动机,有计划地实施犯罪行为,为逃避侦查在作案后编造虚假信息,没有任何患精神病的迹象。
许国利有预谋地故意杀人,又碎尸灭迹、编造虚假信息,掩盖罪行,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一审宣判后,许国利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5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许国利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许国利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责任编辑:傅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