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深圳民事律师-离婚后户口一定要迁出去吗?
律师解答:
离婚后户口一定要迁出去吗?
法律方面来看,并没有强制要求夫妻离婚之后一方必须要将自己的户口迁出。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一般是跟随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走的。
离婚与迁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并且我国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你可以不迁,只要与你离婚的男方没有意见就可以了。但是一般建议你迁户口,为避免日后出现麻烦和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后户口怎么迁出去?
离婚后户口迁出手续办理程序:
1、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
2、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后迁户口可以找人代办吗?
办理户口迁移证可以代办,但是一般只能由户主代办。对于此种代办的请求,除了需要提交户口迁移申请书、户口待被迁移者的身份证等的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交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等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离婚后户口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其他人还看了:
★ 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怎么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