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成龙、通讯员杜芳新)4月27日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我省已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省、市、县三级试点示范,该项工作目前进入全面推广阶段。近日,我省此项探索受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肯定,并在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上推介经验。
能源费用托管,就是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电、气、煤、油、市政热力、水等能源资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和改造。公共机构作为能耗大户,是能源费用托管的重要探索领域。去年9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文,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我省已构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省、市、县三级试点示范体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群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建设的零碳智慧停车楼,是省级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示范点;宜昌市、随州市、十堰市,分别是全省地市级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光伏发电、绿色低碳示范区;宜都市在174家公共机构全覆盖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是县市级先行示范区。
3月6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湖北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鼓励全省公共机构因地制宜、规范有序地探索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目前,以省市县三级试点示范为基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整合力量,建立起3个市州片区、5个省直小组相互联动的联席会议共商共建机制,并与社会知名企业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全省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在我省全面铺开。
目前,宜都、随州开展托管服务和光伏发电的工作经验和标准化流程,已在全省公共机构普遍推广使用。荆州市已启动试点建设,推进全市79家市直一级单位合同能源托管全覆盖,打造能耗监测平台全市“一张网”。潜江市已签订合作协议,拟引入社会资本为全市公共机构实施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打造零碳智慧示范优秀公共机构,建设智慧综合能源项目及绿色智慧城市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