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不再收取婚姻状况证明的通告》,通告中强调,自2020年10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权利人处分不动产时,登记机构只核验申请人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一致,不再核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不再收取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但有两种特殊情况除外。
近日,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不再收取婚姻状况证明的通告》,通告中强调,自2020年10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权利人处分不动产时,登记机构只核验申请人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一致,不再核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不再收取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但有两种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