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成都民事律师-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律师解答: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抚养方不让看孩子的,另一方是可以起诉到法院的,由法院做出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有协助的义务。如果是走强制执行程序,在强制执行探望权时,法院会对抚养方进行必要的教育与疏导,争取能够自觉协助探望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能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之后对方让自己看孩子,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不能以此理由不给孩子的抚养费。首先,对方不让看孩子是对方的过错,而自己不给抚养费,则是自己的过错了,并且自己不给抚养费还会影响到孩子,对对方却没有什么影响;其次,给抚养费是作为父母的义务,既然是义务,那么就是必须要执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可以报警吗?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是不可以报警,因为这并不是刑事案件,探望子女受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根据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进行强制执行,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人民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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