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律师解答:
签订销售合同注意事项:1。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制造商、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1、正确填写名称,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2、使用品牌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制造商。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材料目录和设备目录。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双方约定的计量方法执行。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外,由当事人协商。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调整国家价格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价格下跌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贷款或逾期付款,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跌时,按原价执行;6、供货期限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来说,提货以乙方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理托运的以货运承运人为交货日期,以送货目的地为准。7、可以同意批量交货。二.质量技术标准。供应商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强制性标准;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应商必须对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进行验收。产品质量验收检疫方法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GB.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QB。如需填写,必须有标准代码、编号和标准名称。一般的购销合同大多是国家标准。如对特定产品,或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必须具体约定为哪一标准,或约定条件.样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补充技术要求。约定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排除供应商的异常使用。
相关法规
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一百三十二条: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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