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I(Vendor Owned Inventory,供应商拥有的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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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I,即Vendor Owned Inventory,供应商拥有的库存,是企业实现供应零库存的一种常见模式。其基本实现形式为:供应商按照一定的计划组织备货,并把物料补充到企业可直接取用的仓库中。此时,对应物料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供应商,还不算是企业的资产。但企业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随时领用,并在领用出库时实现物权转移。最后,企业按约定的结算期限与供应商按实际领用量进行结算。
由此可见,在VOI模式的核心在于交易双方对往来商务模型的变更,并由此引申出物流模式的变化。从整个实现阶段看,是双方先有计划型的商务模式协同,然后实现物流运动,最后在实际耗用时实现商流运做。在VOI管理模式下,物料的所有权虽然还属于供应商,但使用控制权在于用户,而且这部分库存也要参与用户企业的物料计划运算。这种管理模式,对供应商而言,相当于是销售渠道管理中的寄售;对企业而言,这些库存是供应商委托的库存,是VOI。这样,实际运用中,企业可同时与上游供应商做VOI协同,并与下游客户做寄售管理。
VOI管理模式,对用户企业而言实现了物料的零财务库存和零提前期供应,粗看之下,供应商是处于完全不利的地位。但是,通过企业和供应商的计划信息的有效协同,供应商可更有序地组织自己的生产和供货,从而控制生产和物流成本。在一定的模式下,还可进一步降低自己的仓储管理费用。
VOI的管理模型,其实现的关键在于企业和供应商的计划信息协同(前提是二者的商务协同),企业,也就是需求方要按一定的形式把自己的需求发布给供应商,供应商按计划主动补货。计划的发布一般有两种常见的形式:
1、产品计划与BOM模式
企业通过自己的网络系统,定期或不定期发布产品的需求计划。供应商通过需求方开放的网络客户端登录系统,自己选择产品计划,并根据BOM运算MRP,产生即时的物料需求计划。供应商可下载或同步该需求计划到自己的信息系统,并按该需求计划的近期需求补货,按中长期需求组织备货。
这种模式在使用中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运算中不考虑物料的当前库存和半成品的库存,以及相关的预计入库及出库;一个物料在某一个具体BOM中只有一个VOI供应商,计划展开后每个供应商只看到自己的需求;或者,用户企业对这类物料定义一个供应商BOM,每个供应商都按自己的供应商BOM展开需求计算。无论是标准BOM还是供应商BOM,默认对供应商都是透明的,供应商直接选择产品计划运算即可;
因此,该模型比较适用于企业的BOM结构简单(层次少,或中间件全部虚拟,或中间件不考虑实际库存),而且对产品计划的更新有一定的要求。同时,虽然BOM做了供应商化和透明化处理,仍然存在泄露公司机密的风险,因此,特别适用于集团内部公司自己往来的情况。
2、采购计划模式
企业通过需求方自己的网络系统,定期或不定义发布对各个供应商的物料需求计划,或者说是采购计划。供应商通过需求方开放的网络客户端登录系统查询企业对自己的采购计划,然后按该需求计划的近期需求补货,按中长期寻求组织自己的备货生产计划。当然,在企业的信息系统不能提供有效支持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网站下载文件或直接以邮件形式发送的模式。企业间如果能通过数据借口甚至EAI模式实现应用数据互连,则更能促进该模式的实施。
采用这种模式,企业,也就是需求方需要自己先运算出物料的需求计划,然后按一定规则进行对各个供应商的需求计划分配,最后发布针对各个供应商的采购计划。供应商登录后,只能看到与自己相关的计划。
这种模式,因为隐藏了需求方自己的很多管理细节,应用比较普遍,特别在大型的制造业企业中。
在VOI管理模型中,作为一个仓库管理模式,可以从一个相对阶段来看,是先有物流,再有商流。对物流中的仓库管理,在实际业务中可有以下几种主要的模式选择:
1、供应商直接使用企业自有的仓库,企业直接负责仓库的收发,供应商不需要明确库存存储和管理的细节,也不需要向企业支付仓库管理费和租金;这也是供应商最能够接受的一种VOI实现;
2、供应商直接使用企业自有的仓库,企业直接负责仓库的收发,供应商不需要明确库存存储和管理的细节,但需要向企业支付仓库管理费和租金;
3、供应商在企业附近租赁或自建仓库,自己负责仓库收发管理,自己承担库存保持费用,但收发记录必须同步用户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
4、供应商租用其它专业物流公司的仓库,委托其做全局物流管理,由物流公司全权负责对应物料的运输、仓储、配送、包装、装卸、流通加工等物流活动。在当今第三方物流管理和企业零仓库思潮下,这种模式越来越常见。这就需要供应商、用户企业和物流公司实现有效数据共享和同步。
目前,在集团型企业管理中,逐渐出现由一个物流公司统一物料的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管理,同时为多个制造公司提供物流服务的模式。供应商直接把物料委托物流公司进行管理,物流公司向供应商和制造公司收取物流费用,这也是集团VOI一种实现形式;
除去前面的信息发布和同步外,VOI模型对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其它影响主要在存货管理和应付结算上。
1、存货管理
传统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仓库中的物料都是企业自己的存货,或是企业在检待转的物料。在这种模式中,信息系统不需要区分哪些库存是供应商的,哪些是企业自己的。而VOI模式对这一假设进行了颠覆,即此时仓库中的物料,有的是供应商的,有的是自己的,而且同一物料的供应商允许有多个。信息系统必须做出一定的调整来适应这个管理变革,主要的调整思路包括以下几种:
①在库存中增加所有者属性
所有者为企业自己或相关供应商。这个思路最彻底,但改动也最大,几乎涉及到了所有的库存交易、库存报表和财务相关报表,一般还要增加专门用于物权转移的委托订单,不推荐使用。
②对每个供应商在仓库中设置逻辑库位
在仓库的库位上做区分,在仓库中为每个做VOI管理的供应商设置逻辑库位,库位的编码设置为供应商编码,同时可设置库位的属性为VOI。此方案的改动比较小,但限制了库位的使用用途;同时要求系统能提供分仓、分库位的库存核算功能;
③在批号中设置供应商编码或采购计划号的方式
类似把库位设置为所有者编码的形式,但是在物料的批号上做区分。简单的方式是在批号上只记录所有者编码,复杂的方式是在批号上记录采购计划号或所有者编码的同时,还同时记录物料的自有批号。这种模式限制了VOI物料一定要做批号管理,但处理上也最灵活,但也要求系统具备分仓分批的核算功能;
④对进行VOI管理的物料直接使用仓库进行区分
在逻辑上,把领用前的物料设置在单独的HUB类型(中枢类型)的仓库,实际领用时再转移到正式的仓库。这种模式一般限制一个物料只有一个VOI供应商。当然,如果配合批号的设置,可进行灵活扩展。
2、结算模式
在VOI模式下,由于是企业实际领用后才实现物权的转移,所以对进行VOI管理的物料的出入库,要做一定的业务类型区分,即要区分哪些是补货入库/退货出库,哪些是实际的消耗,哪些是消耗回冲(如生产退料)等。当消耗/回冲类型的库存事务发生后,实现物料的物权转移,产生/回冲对供应商的业务应付。这方面也存在两种处理AP的模式:
按结算期限和条款,定期(如按月)提前创建一张对具体VOI供应商的空白采购订单。在每笔领用的交易发生后,按交易数量在计划入库单(PO)中增加一条对应的PO分录,再按PO执行收货入库(最好是自动),最后根据入库单形成应付帐款和相关帐龄。这种模式最能反映企业的财务习惯,但需要信息系统至少能提供分仓核算支持,即分开VOI管理的仓库和PO正式入库的仓库。使用PO是为了促使实际运做中的商流、信息和资金流顺畅清晰,实际物流可从补货仓库直达生产线。
对实际的库存领用消耗,统一开具内部采购发票,根据发票形成应付帐款,计算帐龄。这个模式看似简单,但对存货而言,如果只根据出库消耗开发票结算就等同于只有发出没有收入。按此推理,就需要对企业的存货收发报表做特殊处理,而且需要财务报表做特殊处理,或者对这类业务直接修改财务记帐的科目模版设置及库存交易设置,以满足收入发出的标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