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风险(Particular Risk)
目录 |
特定风险指个人行为引起的风险。它只与特定的个人或部门相关,不影响整个团体和社会。特定风险一般较易为人们所控制和防范。
特定风险是相对于基本风险来说的,也可叫特殊性、个别性、个人性风险。因为它通常被认为是由个人原因引起的,在个人的责任范围内,并由个人或各人的家庭来承担损失。如盗窃、遗失、火灾等所引起的财产损失风险,对他人财产损失、身体名誉伤害所负法律责任的风险等,都划入特定风险范围[1]。
对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加以识别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导致基本风险的原因通常不在个体的控制之下,因而应该更多地依靠公共部门,必要时动员全社会来应对这类风险,例如建立社会保险体系来抵御由于失业、老年、早逝、健康等因素导致的社会风险。而特定风险通常是由个体原因所导致的,因此可以通过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适当的保险、损失防范和其他手段来进行控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