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资本结构(Target Capital 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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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资本结构是指更加接近最优资本结构的资本结构。目标资本结构是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时的负债价值与权益价值之比。
首先,它要求企业的融资结构应符合目标资本结构的要求,即融资对资本结构造成的影响,应保持在目标资本结构许可的范围内。
其次,应该考虑企业控制权的。企业发行普通股筹资,拥有控制权的股东持股比例下降,此时有可能造成公司控制权旁落。因而通过普通股筹资数量受到一定的限制。
第三,融资决策要考虑企业购并后现金流出与流入的平衡。如果企业购并规模较大而且大部分资本需要融资解决,这样收购者将支付大量的利息,而目标企业可能处于购并后的调整阶段,其现金流入有可能下降,现金流出与流人就存在不平衡,这将极大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目标资本结构可以采用比较资本成本法、 EBIT-EPS分析法、综合分析法来确定。
1、比较资本成本法
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企业不可能只使用单一的筹资方式,往往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为进行筹资决策,就要计算确定企业全部资金的总成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一般是以各种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为权数,对个别资本成本进行加权平均确定的。在对各种筹集方案进行比较时,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的方案为最佳方案。
EBIT-EPS分析法是利用每股收益无差别点进行的。每股收益无差别点是指每股收益不受融资方式影响的息税前利润水平。根据每股收益无差别点,可以分析判断在什么息税前利润水平下适于采用何种资本结构。
3、综合分析法
采用这种方法,首先确定债券的市场价值;然后确定权益资本成本;第三确定股票的市场价值;第四确定公司的总价值;第五确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在综合分析法下,公司的最佳资本结构应当是公司的总价值最高,同时也是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时的资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