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S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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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的概念大致有以下几种说法:
①技能是活动方式或动作方式。《辞海》将技能定义为:运用知识和经验执行一定活动的能力叫技能。通过反复练习达到迅速、精确、运用自如的技能叫熟练,也叫技巧。《教育词典》把技能定义为:通过学习重复和反省而习得的体能、心能和社会能力,个体对这种能力的提高也许是无止境的。《教育大辞典》的定义:主体在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上,经过练习形成的对待某种任务的活动方式。该观点突出了技能获得的方式是通过活动或动作习得的,对技能的获得方式有较为明确的回答。但忽视了技能与知识的联系,未能提示技能尤其是智慧技能与知识的本质联系。在技能训练方法上,可能导致机械模仿和重复练习。
②技能是行为和认知活动的结合。斯诺(R.F.Snow)认为技能是由与行为及认知有关的事项的结构系列组成。该观点突出了技能结构中各因素的相互联系。但未能揭示技能的真正内涵,行为和认知到底是怎样结合的没有明确的回答,令人难以正确理解技能的真正含义。
③技能属于知识范畴。在认知主义广义的知识观中,动作技能、智慧技能和认知策略被认为是不同形式的程序性知识,将知识、技能和策略都统一在知识范畴中。技能作为知识分类突出技能在对活动的指导作用,但混淆了知识与技能的概念,难以说明技能的本质并否定技能训练。
尽管在对技能下定义时有诸多分歧,但是这些定义都是相通的,其中不难找到其共同点:
①技能都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后天习得的。外显的动作技能和内隐的心智技能都可以用一定的方式表现出来。同时技能的发展和提高是一个面向目标不断熟练化的过程。因此,人的技能培养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贯彻人的终身。教师职业的复杂性、创造性、挑战性的特征,更要求把职业技能的培训贯穿于职业生涯的全过程。
②技能与知识密不可分。知识带有有和无的性质,技能则以熟练和不熟练来衡量。在练习和掌握某种技能时,必须运用某些储存在大脑中的先决知识。有效的知识必须能够指导活动。能力是在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知识并不直接转化为能力,技能就成为联络知识和能力的桥梁。
技能是执行具有生产力任务的能力与某些应用行为,能够以数量或品质区分精通的程度,完成一项任务或工作的技能程度端视达到的效果、耗费时间以及应用的资源而定(Lyons, 2005)。
技能可分为技术类(technical)、管理类(supervisory)、人际互动类(interpersonal)、企业类(general business)的技能,技术类技能是具有工作单位相关的概念、方法与工具应用的能力,个人能够有效监督与管理他人是管理类技能,人际互动类包括有效与他人沟通及互动的技能(Riehl, 1998)。技能通常是运用所需要的知識程度与决策自主來完成某些任务,通常与工作者的资格有关,缺乏技能的工作者不容易完成相关任务。
获取技能的方式有正式教育、训练、非正式学习及工作经验等,在训练与教育的相关文献裡,一般将技能区分为基本技能(Basic Skills)、一般性技能(Generic Skills)、职业技能(Vocational Skills)(Shah & Burke, 2005):
基本技能:作为发展更深度技能的必要基本技能。例如,读写能力、计算能力。
一般性技能:包括问题解决、团队合作以及增进个人学习与表现的能力。
职业技能:能够帮助达成某职业任务的技术性技能。
技能按其熟练程度可分为初级技能和技巧性技能。初级技能只表示“会做”某件事,而未达到熟练的程度。初级技能如果经过有目的、有组织的反复练习,动作就会趋向自动化,而达到技巧性技能阶段。技能按其性质和表现特点,可区分为如书写、骑车等活动的动作技能和像演算、写作之类的智力技能两种。技能形成过程中,各种技能动作之间会相互影响。已形成的技能若促进新技能的形成,叫技能正迁移。如果已形成的技能阻碍了新技能的形成,叫技能干扰,或技能负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