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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定金借款是指商业企业为收购农副产品发放预购定金而向银行借入的借款。这种借款按照国家规定的品种和批准的计划指标发放,实行专户管理,借款期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按批准预购定金借款指标,借入预购定金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帐户,贷记“短期借款—预购定金借款”帐户,按预购合同,发放预购定金时,借记“预付帐款——预购定金”帐户,贷记“银行存款”帐户,收购农副产品,并以货款中扣回预购定金时,借记“库存商品——农副产品”帐户,贷记“预付帐款——预购定金”和“银行存款”帐户,归还预购定金借款时,借记“短期借款——预购定金借款”帐户,贷记“银行存款”帐户。
例如,某基层供销合作社根据规定,对甲种产品进行预购,由所属甲收购站与农副产品生产者签订预购合同,从银行取得预购定金借款4000元,发放预购定金4000元;甲种产品收获后,生产者交售第一批产品,按收购价格计算共计lo000元,根据预购合同规定,应扣回预购定金50%,共计2000元,其余价款由甲收购站支付。将收回的预购定金偿还预购定金借款。会计分录如下:
(1)基层供销合作社从银行取得农副产品预购定金借款4000元,存入存款户。
借:银行存款 4000
贷:短期借款—一预购定金 4000
(2)基层供销合作社将预购定金4000元发放给甲产品生产者。
借:预付帐款——甲产品定金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3)基层供销合作社购进甲产品10000元,扣回预付定金2000,支付其余价款8000元。
借:库存商品 10000
贷:预付帐款——甲产品定金 2000;银行存款 8000
(4)基层供销合作社将收回的预购定金2000元偿还预购定金借款。
借:短期借款——预购定金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