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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入执行指在预算执行中组织实现预算规定的收入任务的过程。
预算收入执行包括预算收入的组织征收和管理、收纳入库、划分报解和退付等各项业务工作。
(一)预算收入征收部门要积极组织
预算收入各级财政、税务、晦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收入。特别承担组织国家财政收入重任的各级税务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税收征管,抓好税收的日常征收,坚决清缴拖欠税款,把应缴预算的收入及时、足额地征收上来。预算收人征收上来以后,应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及时将预算收入缴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即属于哪级预算收入就直接划人哪级国库。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任何征收部门不得将预算收入存人在国库外设立的过渡性帐户。
(二)不得擅自减征、免征或缓征预算收入
各项预算收入的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决定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
(三)不得截留占用预算收入
不论是预算收入征收部门,还是负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组织、预算科目、缴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