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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医疗又称统筹医疗,是国家、雇主、居民按一定比例筹集资金作为医疗费用,人们在生病时可以享受免费或部分免费医疗服务的卫生保健制度。集资医疗包括合作医疗、劳保医疗及部分地区同时实行的健康保健保偿制度、乡镇企业职工健康医疗、独生子女保健等形式[1]。
对于集资医疗应该说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可循,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1.按集资形式分:单一型,指国家、集体、个人三方中任何一方单独集资;混合型,是指二方以上共同集资。
2.按国家、集体参与量分:高福利型,指国家、集体集资部分占集资额的比例在60%以上;福利型,是指国家、集体集资部分占集资额的比例在20%以上;互济型,是指以集资者互助互济为主。
3.按集资医疗报销面分:泛益型,指受益面较广,报小病不报大病,包括合医不合药、合药不合医、“四费”(指挂号费、注射费、检查费、敷料费)减免等形式;风险型,指为主要解决因病致贫,只报大病不报小病;结合型,指既报大病又报小病,二者兼而顾之。
4.按管理形式分:有村集村管、村集乡管、乡村合管、全县统筹等。
集资医疗制度是解决农民医疗保健服务的社会福利制度。在思考集资医疗模式时,应把握的原则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度存在,逐步完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是集资医疗制度的物质基础和有效保证,对其有很大的约束力,但笔者认为经济水平不是集资医疗制度存在的决定因素,关键在于要用适宜的模式与之配套。根据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大致可分为四类。
1.村户均富。特点是农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量大,需求层次较高,个人支付能力较强。对这种地区集资医疗要充分发挥集体优越性,集体参与量应在60%以上,提倡个人适当集资,疾病覆盖种类广中有制,报销面宜结合型,管理上可以是村集村管,或乡村合管。这类一般容易搞,集资结构较紧密,易持久巩固,但要随时注意纠正管理上的偏差。
2.村户经济一般。这类地区占大多数,是重点研究的对象。特点是农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不能满足,医疗消费层次多在乡、村二级,支付能力不强。集资医疗工作要着眼于争夺、开发集体积累的资源,从而刺激个人集资愿望,争取有一定比例人口覆盖,报销宜结合型,在管理上倾向于村集乡管。
3.村穷户富。这种地区的特点是缺少集体资金的资助,农民有一定的支付能力,对集资医疗制度的接受性差,工作难度大,集资形式多为单一型,以集资者互助互济为主,集资量往往有限宜搞风险型。这类集资的结构脆弱,易垮易散。
4.村户均穷。特点是卫生服务需求极度低下,支付能力弱,对病灾的经济耐受性差,农民对集资医疗要求强烈。这是一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群,是国家要重点扶持对象,特别要动员乡财政的资源,农民个人适当支付集资费,宜搞相对风险型,重点解决因病致贫;或者泛益型,重视满足最基本的医疗保健需求,在管理上提倡村集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