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Log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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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是一个外来词,它是英文Logic的音译,而英文Logic又源于希腊文λσγοs(逻各斯),其原意是指思想、言辞、理性、规律性等。
“逻辑” 常见的四种含义:
1、指客观事物的规律。例如:“捣蛋,失败,再捣蛋,再失败,直至灭亡——这是帝国主义和世界上一切反动派对待人民事业的逻辑。”
2、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或看问题的方法。例如:“侵略者奉行的是强盗逻辑”
3、指思维的规律、规则。例如: “写文章要讲逻辑” , “概念要明确,判断要恰当,推理要合乎逻辑。”
4、指逻辑学这门科学。例如:“大学生要学点逻辑”
“逻辑”源自于“逻各斯”(logos,其复数形式是logoi),其主要含义有:
“逻各斯”的基本词义是言辞、理性、秩序、规律,其中核心含义又是“秩序”和“规律”,其他含义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例如,“有秩序的”、“合乎规律的”就是合乎“理性”的;“推理”就是按照“规律”进行有“秩序”的、有条理的思维。西方各门科学的词尾“学”字(-logy),均起源于“逻各斯”这个词,“逻辑”一词更是从它引申出来的。
归类:
A.商业逻辑、企业的商业逻辑、商业模式、规律、规则
B.理论
C.规律或者规则
在汉语中“逻辑”是一个外来词,它是通过音译的方法从西文引入汉语的。在拉丁文、英文和德文中它分别是“logica”、“logic”和“logik”。而西文中的这些词都来源于古希腊文的“λσγοζ”,它有语言、说明、比例、尺度等多种涵义。亚里士多德曾使用这个词来表示事物的定义或公式等。到了公元1世纪,学者们就用这个词来表示一门与论证辩论等许多问题相关的学问,而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被看作这一学问的核心内容。
“逻辑”是一个外来词,这并不意味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中就没有研究相关理论的学问。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学者公孙策的“白马说”,墨子的“墨经”等都反映出在我国古代学者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它们构成了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研究的精髓。在中国哲学史上,这些理论研究的内容称作“名学”或“辩学”。
汉字作为一种表意文字,“名学”“辩学”这些词在表意上是含混的,如果顾名思义,这些词显然不能准确表达出逻辑学作为一门科学理论的研究内容。因此近代学者们沿用西方的做法,引入音译词“逻辑”,对于逻辑学的涵义则用定义进行规定。
尽管是一个外来词,“逻辑”在我们日常运用中仍然表现为一个多义词。有时它被用来表示一种理论或观点,如“这简直是强盗逻辑”。有时它可被用来表示规律性的东西,如“它的出现符合事物发展的逻辑”。人们有时还用它来表示对一些特殊逻辑规则和方法的运用,如“他的文章很有逻辑”,“这篇文章逻辑性强”。
然而,上述说法都没有正确说明究竟什么是作为科学理论的逻辑,也没有准确描述逻辑学研究的对象以及逻辑学的理论特征。而这些都是学习逻辑学首先需要了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