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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合同采购是商品流通企业与供应商协商成交后,签订购销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进行交割的采购方式。
远期合同采购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供需双方都有稳定感。对需方(商品流通企业)来说,签订了远期合就有了稳定的货源;对供方(供应商)来说,签订了远期合同,就有了稳定的销路。
(2)加强了供需双方的计划性。签订了远期合同后,供方(供应商)可以按需生产,以销定产,根据所订合同编制生产经营计划,需方(商品流通企业)可以按计划进行销售。
远期合同采购的缺点主要是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市场情况。因为签订合同是在计划期开始之时,采购总量、采购批量、交货时间等,都是预计的。计划期开始后,市场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引起采购总量、采购批量、交货期等都会发生变化。此时供应商已经根据签订的合同,安排生产或采购,要改变原来合同比较困难。
主要是适用于需要量较大,需用规律比较明显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