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录法
过录法又称“登记法”、“整理表法”,是将调查资料过录到事先设计好的整理表上,计算出各组的单位数及标志值的合计数,然后再编制统计表。如表1所列示的某地区粮食产量汇总表。
按行政区划分组 | 播种面积(万亩) | 总产量(万斤) | 平均亩产(斤) |
××县 | | | |
××县 | | | |
××县 | | | |
...... | | | |
合 计 | | | |
过录法与划记法的不同之处仅在于在分组表上将划记号改为抄录其值。这种方法计数,又可计值,发现差错易纠正[1]。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既能汇总单位数,也能汇总标志值,缺点是全部资料都要过录,工作量大,也容易产生过录差错。
因此它适用于总体单位数不多,分组较简单的情况。
- ↑ 米小琴.《统计计算与分析》[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