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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往来是指一个清算行范围之内,经办行与经办行、经办行与清算行之间往来款项及资金清算情况。包括资金汇划业务辖内往来、系统内、同城交换辖内往来和通存通兑业务。
1、认真执行换人复核制度;
2、及时处理往来账务,做到不积压、不延误,并坚持印、押、证分管分用;
3、严密控制核算环节,严格账务核对,确保核算正确无误和资金安全;
4、同城行处辖内往来账户的所有往来单证,必须有专人传送,并建立登记签收手续;
5、储蓄所只准在其管辖支行开立往来账户。
“相互往来,及时清算,集中对账,分级管理”
相互往来是指清算行及经办行资金汇划业务和同城行处之间的资金往来。
及时清算是指清算行当日将辖属各经办行的辖内汇划资金往来差额进行清算。
集中对账是指通过资金汇划系统汇划的款项、通过同城处辖内往来划转的款项由市地行负责对账。
分级管理是指辖内往来分别由省行、市地行、县区行负责管理和监督。省行负责辖内往来办法的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市地行负责对辖内往来办法的贯彻落实,办理辖内往来清算、对账和监督;支行负责辖属分理处、储蓄所之间往来账户的资金划拨及监督。
“辖内往来”科目。本科目核算清算行与经办行、经办行与经办行之间资金汇划款项往来及清算情况;县、区支行与所辖机构之间的账务往来与参加辖内往来的储蓄、信用卡等业务部门之间的往来。本科目属共同类科目,余额扎差反映。
1、资金汇划辖内往来账户的设置如下:
①辖内往来汇划户。用于反映经办行与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汇划往来款项。经办行、清算行设置。
②辖内往来信用卡户。用于反映收报确认后,需转信用卡部门的报文款项。经办行、算行设置。
③辖内往来其他户。用于反映收报确认后,需转储蓄部门报文的款项(支行按储蓄所设往来户的,此账户作为汇总过度户)。管辖行与辖属行设置。
④清算户。用于反映清算行与经办行之间的资金汇划款项的清算。用于反映经办行汇划资金的备付、清算情况,余额反映在借方。经办行、清算行设置。
2、同城行处辖内往来账户的设置。
县、区支行按辖属分理处、信用卡、房地产信贷等往来行处设立“单月往来户”和“双月往来户”,用于反映往来行处之间资金往来核算。
储蓄所往来户按所设户(无需分单、双月户),用于反映管辖支行与储蓄所之间的资金往来。
(一)发报经办行的处理
发报经办行经办柜员接到客户提交的汇划凭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按照汇划业务种类,进行以下业务处理:
1.日间处理
经办人员根据汇划凭证录人有关内容。若属贷报业务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科目
贷:辖内往来——汇划户
若属借报业务时,其会计分录相反。
业务数据经过复核、按规定授权无误后,产生有效汇划数据,发送至清算行。
2.日终处理。
(1)合并储蓄通存、通兑数据。日终应通过系统交易将储蓄通存通兑代他数据与汇划数据
进行合并,通存代他业务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辖内往来——支行往来户
贷:辖内往来——储蓄通存户
通兑代他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将储蓄通存、通兑代他数据进行挂账处理。通存代他业务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储蓄异地通存挂账户
贷:辖内往来——储蓄往来户
通兑代他业务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辖内往来——储蓄往来户
汇划来账由清算行集中处理,经办行将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代他挂账数据和清单核对一致后,及时上划清算行挂账。
(2)凭证处理。电汇凭证第三联,电子汇兑凭证第三联,托收承付第四联、银行卡凭证、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银行汇票第二、三联,银行承兑汇票第四联,储蓄旅行支票、储蓄委收利息清单等,作为“辖内往来”科目凭证的附件。
(3)打印凭证。打印“辖内往来汇总记账凭证”;打印“资金汇划业务清单”并作“辖内往来汇总记账凭证”的附件。
(4)核对数据。手工核对当天原始汇划凭证的笔数、合计数及“辖内往来”发报汇总借、贷方笔数及发生额核对一致。
(二)清算行的处理
1.清算行在辖内往来账户下,按经办行设置×X行清算账户,该账户余额反映在贷方,不得透支,如存款不足通过系统内借款弥补。
2.清算行次日营业开始,根据打印输出的“辖内往来资金清算表”,按照各经办行差额数填制转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结清辖内往来汇划户,同时,向各经办行发出“辖内往来资金清算表”。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贷):辖内往来——汇划户
贷(借):辖内往来——××行清算户
如各经办行清算户余额不足,应由资金营运部门办理资金拆借手续,补足资金后再行清算。如各经办行不能及时补足资金,清算行将进行强行拆借资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金借出——××行强行借出户
贷:辖内往来——××行清算户
3.清算行对各经办行辖内往来清算户,按规定利率按季计息。
(三)收报经办行资金汇划辖内往来业务的处理
1.日常处理。收报经办行收到清算行传来的实时、批量汇划业务,经检查无误后,打印“资金汇划(借方)补充凭证”或“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一式两份,并进行账务处理。如为贷方汇划业务,会计分录如下:
借:辖内往来——汇划户
贷:XX科目——××账户
如为借方汇划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收到“信汇付款指令”业务,进行业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辖内往来——汇划户
贷:其他应付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2.日终处理。
(1)打印凭证。打印“辖内往来汇总记账凭证”;打印“资金汇划业务清单”并作“辖内往来汇总记账凭证”的附件。
(2)核对数据。“辖内往来汇总记账凭证”及“资金汇划接收处理清单”相关数据核对相符。
(四)经办行资金清算的处理
经办行次日营业开始,根据清算行传来的“辖内往来资金清算表”填制转账借、贷凭证,结清“辖内往来汇划户”上日余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贷):辖内往来——汇划户
贷(借):辖内往来——清算户
经办行资金营运部门在日常业务处理过程中,应随时根据资金汇划收、发报情况调度资金,保证清算户不透支。
(一)转账业务的处理手续
1.提出转账业务的处理。提出行根据提交的原始借、贷凭证,按照《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查,无误后,按往来行、处填制一式两份“辖内往来汇划借方(贷方)凭证”。留底联代转账借(贷)凭证,提出联附原始借、贷凭证,转提入行。提出贷方凭证,会计分录如下:
借:XX科目——××往来户
贷:辖内往来——××往来户
提出借方凭证,会计分录相反。
“辖内往来汇划借方(贷方)凭证”及原始凭证经复核无误后,在“辖内往来汇划借方(贷方)凭证”上加盖预留印鉴和经办人员章,按提入行分别装封,由专人传递。
2.提入转账业务的处理。提人行根据收到的“辖内往来汇划借方(贷方)凭证”,应审查以下内容:
“辖内往来汇划借方(贷方)凭证”的记载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有无涂改。
“辖内往来汇划借方(贷方)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的签章是否齐全清楚。
“辖内往来汇划借方(贷方)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相符,所附原始凭证相关内容是否齐全正确。
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提人贷方凭证,会计分录如下:
借:辖内往来——××往来户
贷:××科目——××往来户
提人借方凭证,其会计分录相反。
(二)储蓄所领缴现金处理
1.上缴现金。储蓄所上缴现金时,填写现金缴款单,连同现金送解县区行。
县区支行出纳部门按出纳规定收现金,无误后,在各联现金缴款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经办员名章,第一联退储蓄所,第二联交会计部门,第三联留存。
会计部门根据已收妥现金的第二联现金缴款单,作辖内往来储蓄所往来户的贷方凭证,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支行库存现金
贷:辖内往来——储蓄所往来户
次日,储蓄核算组结平账务,将储蓄所凭证交会计部门记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辖内往来——储蓄所往来户
贷:库存现金——储蓄库存现金
2.领取现金。储蓄所营业中出现库存现金不足时,通知支行储蓄部门现金调拨员,现金调拨员填制“运送物款通知书”一式四联,加盖预留印鉴(储蓄部门预留的现金调拨印鉴),送交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审核运送物款通知单,核对印鉴无误后,第一联借记储蓄往来户,通知单交出纳部门付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辖内往来——储蓄所往来户
贷:库存现金——支行库存
出纳部门根据运送物款通知单金额配付现金,第一联运送物款通知单退交会计部门,作储蓄所往来借方凭证;现金调拨员与押运员一同到出纳部门提款,押运员在运送物款通知单上签字,出纳员将现金和运送物款通知单第二联、第三联凭证装包加封,按规定的交接手续,交押运人员送储蓄所;第四联运送物款通知单交现金调拨员。
储蓄所收到押运员送来现金,核对现金与第二联、第三联运送物款通知单的金额相符后,第三联运送物款通知单加盖公、私印章,交押运人员持回,交现金调拨员配对保管,第二联通知单借记库存现金。
次日储蓄所核算组将储蓄所账务结平,凭证交会计部门记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储蓄库存
贷:辖内往来——储蓄所往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