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生产林地
辅助生产林地是指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与配套设施用地和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
辅助生产林地包括:
(1)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用地;
(2)贮存种子、苗木、木材和其它生产资料的设施用地:
(3)集材道、运材道;
(4)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5)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设施用地;
(6)供水、供热、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用地;
(7)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
- ↑ 1.0 1.1 第一篇 森林资源监测与调查法规与标准 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林业调查实用技术手册 第一卷.宁夏大地音像出版社,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