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合同(Sub-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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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合同是指承包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实际上是一种承包权的转让,即中标单位将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由其他承包人来承担。
转包的法律后果是承包人成为新的发包人,而第三人成为承包人。第三人就其所承担的工程部分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就整个工程对筹建单位负责,对其转包给第三人的部分,承包人首先要承担责任,然后再由第三人向承包人承担责任。我国法律禁止承包人向第三人转包。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第19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
此外,劳动部办公厅1994年4月4日《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关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未汇报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承包土地经营权转包合同书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的土地承包权转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转包合同。 第一条:转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自愿将与 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的坐落于 的 亩 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第二条:转包土地的期限。 转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转包价格。 土地转包价格为 元,此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纳。 第四条:转包土地的用途: 在转包期间,乙方只能将转包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不得买卖、再次转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完整性,同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交付乙方。 2、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自行改变土地用途,甲方有权解除转包合同。 3、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合同规定情况下,乙方有自主[[经营权]]。因土地经营所带来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4、转包期间的的[[土地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转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5、转包期间,乙方不得再次将土地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2、若因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致使甲方承包合同被解除,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约,否则应该承担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本合同约定转包价格二倍的违约金。 4、乙方擅自再转包土地经营权,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若遇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本合同自动解除,征地收益归乙方所有。 2、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若甲方身故,其继承人依法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本合同依然有效,甲方继承人应该承担本合同的所有权利义务。 3、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身故,本合同依然有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继承人承担。 4、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报本合同土地发包方 村委会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并手印) 乙方:(签字并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