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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主向买者保证(通常是生产商对中间商),当商品价格下跌时,依其进货时所付的价格,退或补贴所跌价部分的金额,又称“抵制价格跌落保证策略”。
计算跌价损失的公式为:跌价损失额等于单位商品跌价额与买方在跌价时的商品库存量的乘积。
跌价保证法一般是生产商为刺激中间商进货所采取的策略,生产者欲降低商品价格时,首先考虑是否对中间商存货予以补贴,若决定补贴,应该选择适当的时机(中间商较少的时候)来宣布降价。所以,跌价保证法,一般是在市场不景气时普遍采用。对生产者来说,它可以鼓励中间商在商店业务不景气时照常订货,使用户不中断;而对中间商来说,可以使其不必担心跌价而带来损失。
采用这一策略的优点是:对生产者来说,可鼓励中间商在市场淡季或产品销售不景气的情况下照常订货,使生产能够顺利进行,对中间商来说,可以放心大胆地经营,不必担心商品跌价而遭受损失,同时,还可以稳定、协调产销之间的关系,使其能够长期合作。
这一策略策略的缺点是:
(1)在降价时,如果中间商存货过多,则生产者损失就大。
(2)可以引起中间商的投机心理。在这一价格策略下,中间商可以任意大量购进。因为价格上涨则对其有利,价格下跌却对其无损,可以获得补偿。
(3)可能加剧供过于求的恶果。本来已属滞销积压的商品,因实行这一策略可能引起中间商大量购买,形成畅销的假象,工厂继续大量生产。
(4)导致市场“价格冻结',当市场情况需要降价时,生产者因顾及补贴损失而迟疑不决,以致最后影响产品的销路。
实行这种策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中间商存货过多时,补贴金额很大,生产商因此承受的损失也很大;
(2)中间商存货数量不易核实;
(3)可能导致中间商盲目大量进货,造成虚假旺盛需求,使已供大于求的产品继续大量生产;
(4)导致“价格冻结”,即当需要降低价格时,因考虑过多的补贴而犹豫不决。针对以上问题,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降价时间应加以控制,即在适当的时间方能宣布降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