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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粪便税是对产生粪便的农场征收的税。税基是粪便的排放量,由农场饲养牲畜的数量,加上一些调整因素计算出来。
荷兰于1987年开始征收超额粪便税,它是中央政府对国内产生粪便的农场征收的一种税,税率是根据农场每公顷农田所产生的磷的重量来确定的。[3]
征收标准为每公顷土地上平均产生的粪便低于125公斤的免税,超过125到200公斤的为每公斤征收0.25盾,超过200公斤的每公斤征收0.5盾。如果农场主将粪便出售给用户而使每公顷土地平均产生的粪便低于125公斤,或者将粪便出口的,这个税率也可以降低到每公斤征收0.15盾。这个税从1987年开始征收,其主要目的是降低由于粪便排放而带到环境中的矿物质含量(即减少由于粪便产生的刺鼻的气味)。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税是有效果的。一般每个农场每年要至少负担500盾的税款,近期农场数目的减少也许与此有关,但要计算出该税的真正作用还是不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