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资产减值迹象是指可能导致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按其与企业的关系,可以将资产减值的迹象分为外部迹象和内部迹象。
1.外部信息来源
例如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以及环境、利率发生变化等。
2.内部信息来源
例如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过时或实体已经损坏,且被闲置、终止使用或绩效降低等。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冈时间的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在近期将会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末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或者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亏损)远远低于(或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首先,新准则明确了减值迹象的认定时间。原准则规定,企业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新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H就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负债日的规定说明了企业只要对外报送会计报表,就应该按照准则判断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以便确定是否计提减值损失。这样可以有效遏制上市公司季报、半年报不计提减值准备而在年底一次性计提减值损失的现象。这一规定有利于投资者根据季报、半年报判断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
其次,新准则明确了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标准。对于资产减值迹象,资产减值准则给出了七条认定标准,包括资产的市价跌幅明显高于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等。这七条标准既有可以通过市场信息判断得出的外部信息迹象,也有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得出的内部信息迹象。如果企业的资产存在上述减值迹象,则应按照准则的要求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反之不用。这一规定也是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