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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是指担保人为大宗原材料、工矿产品贸易合同等的交易双方或一方提供的履约担保。
买卖双方或一方向保证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后,由保证人按交易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付款和供货事宜提供的履约保证。可以为供需双方同时提供担保,也可以为其中任何一方提供担保,目的是避免或减少贸易过程中商品交货及资金结算风险。
1、贸易合同履约担保的条件
企业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
2、有别于其它种类的资料
1)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分证明复印件;
3)合同双方单位的开户行、帐号、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具体经办人职务、姓名、电话、传真;
4)经具有法定资格机构审计的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
5)通过网上达成交易的网上记录资料;
6)保证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