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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程序是指行对企业贷款发放与收回的一般管理规程及其步骤。
根据国家规定及信贷管理实践,贷款程序大致如下。
(一)企业单位申请借款
凡符合贷款对象、条件规定钓企业单位或个人,要取得贷款,必须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方式包括两种:一是按年按季报送借款计划,以便银行确定贷款额度,二是具体用款时逐笔填写申请书,以便银行在其控制额度内审查发放。借款计划必须根据生产或商品流转计划、财务计划如实编制,于计划期开始时报送银行,逐笔申请耐要如实填写借款用途,其中临时贷款要提前三日向银行申请,固定资金贷款要在申请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改方案或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和总概算。
(二)开户银行审查借款申请
开户银行信贷人员要根据贷款政策和贷前调查掌握的情况,认真审查企业单位的申请。审查内容包括:一审查企业单位年流动资金计划和季度借款计划,以确定年,季贷款控制额度;二审查每笔贷款用途,以确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长贷短。
(三)签订借款合同
企业单位的借款申请经银行审查认可后,即可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来源及还款方式,保证条款;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四)银行发放贷款并监督使用
企业贷款申请经审查同意并签订借款合同后,银行即可根据合同规定发放贷款。贷款时,由企业填写借据或借款凭证,信贷部门填写审批意见,交会计部门办理贷款过户手续,即由企业贷款户转入存款户,以备支用。开户银行有权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贷款单位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或贷款项目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帮助解决,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借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技术改造贷款要建立项目经济档案。
(五)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所有贷款必须按合同规定日期收回。企业提前归还贷款,填写还款凭证交银行办理,企业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还款要求转期时,可提前提出申请,交银行审批。转期只限一次,一般贷款到期,银行主动;从企业存款户收回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