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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分期付款是指买房先付部分款项就能取得房屋使用权,迁入居住,而其余款项要在规定的年限内逐年付清。
购房需要大笔金额,在短期内很难凑足,所以很多购房交易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最后的总支出一般要比一次性付款的总金额多。
购房分期付款是住房赊销业务的一种价款结算方式,它普遍运用于住房买卖。我国在出售旧有公房时普遍采用了购房分期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购房职工先交付30%—50%的房价,其余款项要在5年或更长时间内付清。在新房出售结算中,分期付款方式也在大量运用。[1]
(1)扩大销售商品住宅,使一部分滞销房屋尽早投入使用,发挥钱、物效益;
(2)促使一部分暂时无力购买住宅的买主成为买方,实现住宅交易,
(3)通过政府金融界的调节,可以使低收入的居民住上房;
(4)吸引部分社会游资;
(5)现有公房可以通过分期付款方式售房给住户,回收大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