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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效益性指标是指主要反映商业银行运用自身的资产及通过向社会提供金融服务获取利漓的能力。
1.利润总额及利润计划完成情况: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反映商业银行在一定时期内的盈亏总额,是最终的经营成果。完成利润计划指标是商业银行税前利润总额与利润计划数的比值,体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战略意识、决策水平和创新能力。计算公式:
完成利润计划指标=(税前利润总额刷润计划数)×100%。
2.纳税总额:指商业银行按照国家有关税法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的营业税、所得税及其他各项税收,用于衡量商业银行为国家所做的贡献。
3.利息回收率:指商业银行实收利息与到期应收利息之比,反映商业银行的盈利情况。该指标与应收利息比例和不良货款比率有一定内在联系,利息回收率与应收利息比例之和应当等于1。利息回收率与不良贷款比率之和应当大于或等于1。计算公式:
利息回收率={(本年利息收人一本年表内应收利息新增额)/(本年利息收人+本年表外应收利息新增额)}
4.资产利润率:指商业银行税前利润总额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于衡量商业银行运用全部资产获利的能力。计算公式:资产利润率=(税前利润总额/平均资产总额)× l00%平均资产总额= (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5.资本保值增值率:指商业银行年末所有者权益扣除客观增减因素后与年初所有者权益之比,主要反映投资者投人商业银行资本的完整性和保全性。计算公式:
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资本保值;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资本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