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一套传统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均由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会计制度只是按照财务规定进行相关账务处理。虽然1993年进行了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但是,当时的行业会计制度并没有完全解决会计的确认、计量问题,仍然只规定会计记录和报告,这种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规范簿记的内容。
究其原因,主要是在计划经济下国家实行统收统支,成本开支范围由国家规定,利润全部上交国家,亏损由国家弥补。企业完成国家计划是主要的,很少拥有财务决策自主权,也就谈不上会计的确认、计量,会计的主要任务是记录和报告。市场经济发展至今,企业实行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特别是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之后,重大问题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会计的内容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客观上要求恢复其本来面目。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使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赋予企业充分的财务决策自主权。
1.筹资自主权。
筹资是企业经营理财活动的前提,因而企业能否有效地取得在数量、质量和结构方面都适宜的资金。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首要基础; 同时企业能否依据财务目标、预期资本结构及投资规划,有机地控制筹资来源的配置组合,必然对企业目标规划预期的顺利达成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另外,筹资行为的能动作用,还表现为可依据国家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转换政策、目标导向及企业某种战略意图而相对调整资金资源的供应方向、规模与结构,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实施企业的发展战略。值得指出的是,以上筹资功能效应的发挥及预期目的的达成,必须基于企业筹资自主权的充分性前提。
2.投资自主权。
在筹资自主权有效确定的前提下,能否同时赋予企业相应的投资自主权。即依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选择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结构、投资时间及方式等等,是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内容,同时也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此,赋予企业投资自主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必然所在。不过,企业取得了充分的投资自主权,能否切实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便完全取决于企业经营观念的更新与市场取向行为素质的提高。
3.利益分配自主权。
在企业自主权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就是利益分配自主权。利润是企业内在动力的源泉基础,企业的内在动力机制是利润冲动与风险约束的有机统一体,是市场经济规律决定的必然产物。然而,单纯的利益冲动不可能塑造出企业有效的内在动力机制,形成企业内在动力机制的关键在于税后利润的适度性。而这一宗旨的达成又取决于两个制约条件:其一,规范的税收制度,尤其是税种的合理设置与税率水平的适度确定。其二。适度税后利润对企业内在动力机制的塑造及税种税率变动对企业市场行为的制约导向的有效性,必须以企业具有税后利润分配主体资格为依托。可见,想要通过适度的税后利润造就出企业真正的内在动力机制,首要的途径就是确立税后利润分配主体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