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行为理论(Cognitionand Behavior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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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行为理论是一组通过改变思维或信念和行为的方法来改变不良认知,它是认知理论和行为理论的整合,是对认知和行为理论所存在缺陷的一种批评和发展,但是却不是简单的相加,或者拼凑。具有代表性的有艾利斯的合理情绪行为疗法(REBT),贝克和Meichenbaum梅肯鲍姆的认知行为矫正技术等。認知行为强调认知活动在心理或行为问题中的发生作用,在社会工作的实务中既采用各种认知矫正技术,又采用行为治疗技术,从这种意义上理解,认知理论只是认知行为理论的狭义理解。
认知行为理论认为,在认知、情绪和行为三者中,认知扮演着中介与协调的作用。认知对个人的行为进行解读,这种解读直接影响着个体是否最终采取行动。认知的形成受到“自动化思考”(automaticthinking)机制的影响。所谓自动化思考是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形成了某种相对固定的思考和行为模式,行动发出已经不需要经过大脑的思考,而是按照既有的模式发出。或者说在某种意义上思考与行动自动地结合在一起,而不假思索地行动。正因为行动是不假思索的,个人的许多错误的想法、不理性的思考、荒谬的信念、零散或错置的认知等,可能存在于个人的意识或察觉之外。因此,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将这些已经可以不假思索发出的行动重新带回个人的思考范围之中,帮助个人在理性层面改变那些不想要的行为。
艾利斯(Albert Ellis)提出了认知的“ABC情绪理论框架”,即:真实发生的事件,人们如何思考、信念、自我告知和评估其所遭遇的事件和人们思考、信念、自我告知和评估此事件的情绪结果。他用这个框架来说明人们的思考、信念、自我告知和评估是理性的,则情绪是正常的;相反,如果人们的思考、信念、自我告知和评估是非理性的、扭曲的,则人们会逐渐发展出不正常的情绪、情感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人们有正确的认知,他的情绪和行为就是正常的,如果他的认知是错误的,则他的情绪和行为都可能是错误的。
认知行为理论将认知用于行为修正上,强调认知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重要性,强调内在认知与外在环境之间的互动。认为外在的行为改变与内在的认知改变都会最终影响个人行为的改变。其主要包括问题解决、归因和认知治疗原则三个方面。所谓问题解决是增强个体界定问题、行动目标、规划及评估不同行动策略的认知能力。达到能够在不同情况下不断调整自己的认知,能够从他人的角度看待问题和行动目标。所谓归因是指个人对事件发生的原因的解释。所谓认知治疗原则,指的是修正一些认知上的错误的假定,包括过度概括、选择性认知或归因、过度责任或个人肇因假定、自我认错或预罪、灾难化思考、两极化思考等。
(1)界定服务对象问题的原则
第一,服务对象的问题不是固有的。服务对象的问题及其行为都是学习得来的,所以也是可以由学习改变的。
第二,问题的外在性与内在性。在认知行为理论看来,服务对象的问题不仅是外在行为层面的问题,更是认知的结果。个人能力不足、习惯性思维都可能造成个人认知错误,以致无法发出正确的行为。在社会工作实务中,不仅要通过行为训练修正行为,而且还要通过调整个人的认知来促进行为的改变。
第三,服务对象及其处境的差异性。强调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注意服务对象问题及其处境的独特性是正确界定和评估其问题的前提。
(2)在社会工作实务中运用认知理论的原则
第一,尊重个人的自主决定和信念。认知行为学派主张,个人的知识经验的形成是积极主动的,个人的认知和生活形态是通过正确解读外在环境事件的意义,有效地自我调适来建构和调节的。
第二,帮助服务对象改变错误的认知、建立正确的认知。认知行为学派认为,帮助服务对象的关键是协助他(她)自助、自立,使其能够在正确认知的基础上成为自己的咨询者和帮助者,以达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的效果。
第三,在正确认知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并鼓励服务对象形成积极的态度,以实现助人和自助的目标。
(3)关于助人目标的原则
第一,改变错误的认知或不切实际的期待以及其他偏颇和不理性的想法。
第二,修正不理性的自我对话。
第三,加强解决问题和决策的能力。
第四,加强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