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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预修制是我国企业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由前苏联引进并普遍推行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是根据设备的一般磨损规律和技术状态,按预定修理周期及其结构,对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和修理,以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的设备维修制度。
计划预修制的主要内容如下:(1)日常维护。具体内容见"三级保养制"中的"日保"。(2)定期检查。定期通过外部观察、试运转或拆卸部分部件来查明设备精度、零部件磨损情况,并进行设备调整和消除小的缺陷。(3)计划修理。计划修理按其对设备性能的恢复程度可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种。小修,只对设备的局部实行解体,修复或更新少数零件,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转到下一次计划修理时即可。中修,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但修复或更新零件较多,要求恢复设备的精度并校正设备基准坐标,对于个别难恢复精度的项目,在尚能满足产品质量的条件下,允许延至大修时解决。大修,全部解体修理,争取全面恢复到设备出厂时规定的精度和性能,附件如有短缺应补齐,外观全面打光,刮腻子,上漆。只是历次大修后的质量和可靠性,都难以恢复到设备出厂时的水平。小、中、大修都由专业修理人员进行。修前进行检查,修后要组织验收。
(1)检查后修理。这种方法的关键是必须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和检查计划,包括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的情况、设备精度指数,以及有关修理资料,编制修理计划,确定修理日期和内容。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依据设备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进行修理,针对性强,可避免过度修理,降低修理费用。但是,这种方法由于灵活性较大,如果检查制度不严,会导致设备零件的过度磨损或设备突然损坏,致使修理停歇时间过长。检查后修理法一般用于缺乏修理定额资料或简单不重要的设备。
(2)定期修理法。这种方法是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考有关机件磨损程度资料,规定设备修理的计划期和大致的修理内容及工作量。确切的修理期及工作内容,则根据每次修理前的定期检查,再作详细规定。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对修理日期和内容的规定,既有科学依据,又允许根据设备的实际磨损情况作适当的调整。这种方法与检查后修理法相比,是先有一个大概的修理计划,计划性强一些,有利于做好修理前的准备工作,缩短修理停歇时间,又能合理地利用零件的使用寿命。目前,我国维修基础较好的企业,多半采用此法。
(3)强制修理法。强制修理法亦称标准修理法,它是一种强制性的计划预修方法,主要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编制具体修理计划,明确规定修理的日期和内容,不管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及零件的磨损情况如何,都应严格地按照计划的规定进行强制修理。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计划性强,能严格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正常运转。但是,这种方法往往容易脱离实际情况,产生过度修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一般地说,对于安全性要求很高的设备,可采用这种方法,以保证设备的绝对安全。企业应针对不同的设备,根据不同的要求,正确选择不同的修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