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翻反计划是设定一个被收购的触发点,如果收购方持有目标公司股票超过25%,假设这是目标公司设定的触发点,目标公司的股东就有权以很便宜的价格去购买收购方的股票。
触发点的意思是,目标公司的股东可以以便宜一半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临时增发的新股,但收购方没有这个权利。这样的结果是稀释原来的股票,收购方要完成收购,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
双方的股东可以用股息去购买对方的股票,这样的结局是你持有我的股票,我持有你的股票,还有可能被收购方先于收购方完成收购。
翻反计划是一种股东认购权计划或股份购买权利计划(Share Purchase Rights Plans)。
根据翻反计划,股东获得的普通股股息的形式是一种认股权,即有按高于现时市场价格的执行价购买公司的普通股的权利。如果发生公司合并,存续的公司是收购公司这。种权利"翻反"为允许持有者以极大折扣(一般为半价)购入收购公司的股份。这种毒丸被称为"向外翻转型"(Flip-over)。例如,普通股售价为每股40 美元的公司给予每一股份一份以100 美元购入普通股的认股权利,发生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为收购公司时,这种权利"翻反" ,持有者行使这种权利仅需100美元就可购买收购公司价值200 美元的股份。
这种毒丸的效果或目的在于,通过以较大折扣的价格向权利持有人提供新股票来稀释敌意收购者的股权,从而大大增加其收购成本。如果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是目标公司, 就变为翻正——其他股东有权以相同折扣购买目标公司股份,收购者则无此项权利。
翻反计划的期限通常为10 年。在这些认股权可行使之前(翻反计划规定,当收购者买入公司普通股达到一定数量即触发数量时方可行使这种认股权) ,公司董事会可按预先设定的低成本象征性的成本(如每份认股权3 美分)赎回。如果公司董事会希望收购者发起的交易不受阻碍地进行,就可赎回认股权(即改变毒丸计划给予的权利)。这种规定,就是迫使收购者与日标公司董事会进行直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