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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折旧法是指通过固定资产每年的若干项绩效指标比如寿命状态等综合计算得出的折旧方法。
绩效折旧方法的一个总体思路是修正目前的静态折旧方法,在固定资产反映真实的使用过程。具体方法为:
首先,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基数。固定资产的折旧基数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历史成本)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来确定。
其次,确定固定资产的折1日年限。折旧年限是计提折旧的第二个关键因素。只有弄清计划折旧额究竟应当在多长的时间内提取,才能知道每年应当提取多少折旧,分摊多少固定资产转移价值。
以固定资产的长期使用状况为基础,逐年修正固定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当剩余折旧年限达到零时,折旧过程结束,由此确定的折旧年限为绩效折旧年限。绩效折旧年限考虑到固定资产因投入资本性支出后导致的资产物理机能增加,延长了使用寿命,因此可按“绩效调整系数”来修正折旧年限,使之更接近真实的状况。
会计折旧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加速折旧法和工作量法。这三种折旧方法都属于静态折旧法,忽视了固定资产的绩效这一动态指标,即折旧金额中未反映出固定资产产生经济效益的能力。
年限平均法可以说是对此没有加以任何考虑;加速折旧法也是在一个预计不变的寿命期间内安排的“先快后慢”的折旧速度,而且折旧速度更是由人为的数学方法确定,而不是按照固定资产实际发挥的经济效用,即绩效来调整;
工作量法中的工作量虽然是绩效的一种体现,但是该方法却预计了一个静态的工作总量,没有考虑到固定资产日后工作总量会发生变化的情况。
绩效折旧法又叫固定资产绩效折旧法,避免了这些常用折旧法的缺陷,它是一种动态的折旧方法。该方法按照固定资产在每年实际发挥的经济效益来安排折旧费用的计提,让补偿与耗费相配比,体现出折旧的最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