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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间隔期是指税法规定的计算和报缴税款的间隔时间。纳税间隔期是指纳税人每次缴纳税款的间隔期,规定税款缴纳的频度。计算纳税间隔期有两种基本方法:一是按期计税;二是按次计税。报缴税款的间隔期通常与计算税款的间隔期相同。纳税间隔期的确定,主要取决于税制的特征、税款的多少和纳税人的性质等因素。
不同的税制,由于课税对象不同,纳税间隔期就有所不同。
就商品劳务税而言,既可以按次征税,也可以按期课税,主要取决于课税对象是否具有稳定性。如果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支付的金额具有稳定性或连续性,按期课税是比较合理的方法,但是如果税额很大,期限过长就会造成纳税人现金支付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按日征税。显然,当纳税人的课税对象只是一次性的或偶然性的,按次征税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就所得税而言,也是既可以按次征税,也可以按期征税。如果纳税人是按期取得所得的,那么就应采取按期征税的办法,通常是按月、季或年征税。由于企业利润是按年计算的,因此企业所得税通常是按年计征的。对于纳税人按次取得的所得,也可以按次征税。计算财产税的纳税间隔期,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资源税的纳税间隔期,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间隔期,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营业税的纳税间隔期,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间隔期,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额,可以按次纳税。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纳税间隔期为1个季度。保险业的纳税间隔期为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