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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调整是指税务机关依照国家税收法规对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和纳税行为出现 的偏差进行纠正处理。
会计计量属性税务调整过程中,销售方与购买方的税务处理策略应当如下:
销售方的税务处理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赊销前提下,按照合同所标明的金额借记应收的款项,并用现值贷记的方式代替主要营业收入,差额贷记不能实现的融资收益。第二,按照合同要求操作,首次收回货款应当结合具体货款向银行借记,按双方事先约定的收款金额对其予以贷记,其中包括应缴增值税。按利率法进行计算所确定下来的融资收益,实际借记过程中并未获得融资收益。依据税法之规定,按赊销合同本期金额对其营业收入进行确定,按收款金额在长期应收款中的比例对营业成本进行结转,调整纳税。第三,在以后的货款收回时,除了根据实际利率进行计算,还要根据第二点进行计算。截止到终极收款年末时,首次收款年末的递延税负,即为分期收款中的长期应收款转回。
购买方税务处理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赊购的前提下,用现有资产价值来借记现存的固定资产,根据合同支付金额贷记应付款项,而采取差额借记的方式难以有效对融资价值进行确认。根据税法之规定,购买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约定付款总额,对固定资产、长期应付款进行确认,按赊购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分期支付,并以合同的总额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进行确定。会计未确认的融资即为长期应付备抵项目,而且在支付货款的年末阶段,长期应付款上的账面价值一定会比计税基础要小,所以产生应纳税额的暂时性差异,并以此为基础对递延税负进行确认;
第二,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第一次支付货款时需要注意增值税所标明的应交税费,并根据实际所支付的金额来贷记银行存款,并按照利率来计算当前的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贷记等尚未被确认的相关融资费用。其中,赊购所得的固定资产必须从申请的下个月才能进行折旧。
第三,在以后的支付货款时,除了根据实际利率法来计算,还要根据第二点来计算。长期没有进行支付的货款到每年的年末账面是逐年递减的,所纳税之间的数额也是逐年递减的,递延所得税确是逐年递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