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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上解税金是一种纯凭证传递过程,主要是通过各种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和上解单位、混合业务单位编制《上解凭证汇总单》、《待解凭证汇总单》,向入库单位报告税金上解的信息,便于入库单位对上解税金和在途税金进行核算反映和监督。对于双重业务单位,直接将经收处退回的缴款凭证报查联或收据联与金库退回来的回执联核对,就可以掌握税金在途情况。
1、结报缴销票证及编制凭证汇总单。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退回的各种缴款凭证报查联或收据联等上解凭证,定期汇总整理编制《上解凭证汇总单》和《待解凭证汇总单》,连同需结报缴销的相关税收票证邮寄或派员送交相应的入库单位。
2、核对凭证,确定税金在途数。入库单位接到《上解凭证汇总单》、《待解凭证汇总单》和有关税收票证后,与支库退送的税收收入日报表、税金入库清单或缴款书回执联等入库凭证核对,以确定税金已上解但尚未到达国库的实际在途数。
税务系统上解税金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