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信用风险(Trust Risks of Lea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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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信用风险是指租赁当事人各自所承担的对方不能全部按时履约的风险。
租赁信用风险存在与否,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瞬息万变,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因而是一种风险丛生的风险经济。在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的惊蹬跳跃中,摔坏的不仅是商品,还有商品生产经营考。租赁信用是与商品生产经营紧密相连的,如果租赁公司不采取有效的防椰措施,市场风险必然通过企业转嫁给租赁公司,租赁信用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纵耀发展时,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性不断加强,使商品生产经营者承担更大的风险,进而使租赁公司承担更大的风险。可见,在此历史背景下,面对租赁用户欠租的现实,防范、处置租赁信用风险就不能不是一项重要课题摆在我们面前。经济风险与经济效益共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艺术刚在于化险为夷,避害趋利。
对承租人来说,其所承担的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当出租人不能按时提供规定质量和数量的设备或维修用零部件如合同规定由出租人负责提供维修用零部件,影响厂承租企业按计划实施项目及生产的正常进行。
出租人的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承租人不能按时、按规定金额交纳租金;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件不能进行正常的维修和保养;
(3)承租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返还租赁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