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总劳动是指在社会生产力中,各个生产者(或经济单位)生产社会需要的各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的总和。
社会总劳动包括从事生产活动的物的要素和人的要素,即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而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源配臵,就是指这两种要素资源的分配。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 可见,马克思的资源配臵理论将所有社会生产要素资源都进行了抽象化,这就使得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理论深化对资源配臵的研究成为可能,这也是马克思资源配臵理论比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更为深刻的关键原因所在。
社会总劳动是在社会生产力中,各个生产者或经济单位生产社会需要的各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的总和,即包括从事生产活动的物的要素也包括人的要素。当然这种社会总劳动是指广泛分工的劳动体系。只有在这种社会条件下,社会才表现为从过去人依附人的关系态,进入个人与个人的联系依靠物与物的联系来体现的关系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