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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体系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作用在于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由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实现。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安置等各项不同性质、作用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构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现代国家必须制定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1992年中国改革开放转型后,正式初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洲工业社会,1601年英国女王颁行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这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是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是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德国。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一词由此产生,它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险制度。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2)社会福利制度。广义上与社会保障同义,狭义上指由国家或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地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化服务的社会性制度。
(3)社会救济制度。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4)社会优抚制度。指国家依法定的形式和政府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有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根据发达国家及国际劳工组织关于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的设计,结合我国实施社会保障的实践,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尚存在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统筹层次低的问题。《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
党的十七大报告也进一步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且第一次在党的重要文献中提出了三个基础、三个重点和二个补充的发展新思路,即“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安全网”,它对社会稳定、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减少社会动荡的“稳定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降低城乡居民生存风险、促进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城乡居民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生存风险,如失业的风险、疾病的风险、养老保障的风险等,而这种风险在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
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大量农业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和建设用地,随之而来的是出现了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农民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其收入得不到保障,加之农村医疗条件本来就差,农民缺医少药、看不起病的问题在相当多的地方还非常突出,低收入人口仅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这些人抵御上述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时刻游离于绝对贫困人口的边缘。这些问题若不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必然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民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非常行之有效的一部“调节器”。从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性质来说,它应该是覆盖城乡居民的普惠性的一种社会制度,即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应该是保障对象。
因此,覆盖城乡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可以保障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都能够获得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另一方面,社会保障通过筹集资金,对于城乡居民中低收入基于生活所必需的帮助,在他们年老、疾病、失业等情况发生时提供保障,对经济活动所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均进行了再分配,缩小了贫富差距,促进了社会公平,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充分发挥其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功能。
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功能。社会保障通常被称为社会的安全网或社会减震器,国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保障城乡居民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使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城乡居民有生活来源,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需要,进而实现整个社会的稳定。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推进器”。通过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通过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和低收入人员的收入水平,可以改善人们的消费预期和消费结构,刺激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村集中了我国最大的消费群体,但多年来,我国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
此外,农民长期收入低下且增长缓慢,如果农民缺乏社会保障,必然影响其对未来的预期和消费信心。因此,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有利于直接增加困难居民收入,解决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增强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和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刺激经济增长。另外,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促进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自由流动,使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同时,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可以壮大资本市场,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对城乡居民的收入保障和医疗服务保障,为劳动力的再生产提供了物质基础,从而使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得以恢复和再生产。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承担着救贫、防贫,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的责任,同时还为城乡居民提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从而使人们能够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不断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质量,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
由此可见,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非常必要,而且其社会经济条件也已具备,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和任务,还需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完备;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并逐步缩小相关群体之间的保障水平差距;多层次的体系比较健全,资金基础更加雄厚,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管理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