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劳动力再生产
劳动力再生产是任何社会制度下进行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劳动力再生产主要包括两地方面的内容:
- 在日益充分满足现有劳动者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使他们体力和智力上得到正常的回复和发展。
- 在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和训练新的劳动者的基础上,使社会再生产所需的劳动力不断得到替换和补充。
社会生产关系的不同,劳动力再生产就具有不同的性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再生产的特殊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方面:
- 社会主义劳动力再生产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紧密联系在一起。再生产的劳动力可以更好地为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服务,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实现又为劳动力的再生产提供了日益丰富的发展资料。
- 社会主义劳动力再生产和劳动者充分就业之间存在着内在统一性。一方面劳动者就业是实现劳动力再生产的一个主要方面;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社会可以通过计划调节,接触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从而达到劳动力再生产与劳动者充分就业的有机统一。
- 社会主义劳动力再生产和社会主义人口再生产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社会主义人口再生产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基础,而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则是社会主义人口再生产的重要前提。
- 社会主义劳动力在生产和进行智力开发,提高劳动力素质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劳动力再生产,也分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劳动力再生产在扩大的规模上进行,属扩大再生产。劳动力扩大再生产,又分外延的扩大再生产与内涵的扩大再生产。前者指劳动者人数的增加,后者指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特别是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劳动力扩大再生产,应以内涵的扩大再生产为主,大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有计划地控制劳动者数量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