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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宾秩序是指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接待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团体、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身份的多方来宾时,接待方依照约定格成的方式,对其尊卑、先后的顺序或位次所进行的具体排列。
目前,我国官方活动中所执行的礼宾秩序的基本排列方式主要如下:
(1)按职务排列。按活动参加者的身份和职务高低安排礼宾秩序。
(2)按字母排列。依照参与方的国名或单位的字母顺序安排礼宾秩序。顺序排列,有时也可以按其他语种的字母顺序安排礼宾秩序。
(3)按报名先后排列。按照参与方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礼宾秩序。
(4)按到达时间排列。按照参与方到达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礼宾秩序。
对于礼宾次序的排列,国际上已有一些惯例,各国也有自己的具体做法。有些排列顺序和做法已由国际法或国内法所肯定,如外交代表依次的排列,在《维也纳外交公约》中就有专门的规定。常见的礼宾次序有两大类:
①要明确区分参与者的身份高低、上下、长幼等方面的关系,目的是给高者、上者、长者相应的尊重和礼遇,以表现主人的谦虚风度;
②为了表示所有参与者在权力、地位上的平等。
礼宾次序的安排,国际上通常有3种方法:
①按身份与职务的高低排列,主要以各国提供的正式名单或正式通知作为确定职务的依据,如按国家元首、副元首,政府总理(首相)、副总理(副首相),部长、副部长等顺序排列;
②按字母顺序排列,这种排列方法多见于国际会议、体育比赛等;
③按通知代表团组成的日期先后或其他方式排列,东道国对同等身份的外国代表团,按派遣国决定应邀请派遣代表团参加活动的答复时间先后排列。采用何种排列方法,东道国在致各国的邀请书中一般都加以明确注明。
在安排礼宾次序时所考虑的其他因素包括国家之间的关系,地区所在,活动的性质、内容和对于活动的贡献大小,以及参加活动人的威望、资历等。
例如,常把同一国家的、同一地区的、同一宗教信仰的,或关系特殊的国家的代表团安排在前面或排在一起。对同一级别的人员,常把威望高、资历深、年龄大者安排在前面。有时还考虑业务性质、相互关系、语言交流等因素。如在观礼,观看演出、比赛,特别是大型宴请时,在考虑身份与职务的前提下,将业务性质对口的、语言相通的、宗教信仰一致的、风俗习惯相近的宾客安排在一起。